今天在一本杂志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短文,文中描述的故事虽然很简单,但是我觉得可以引申出来的东西却很多,这个真实的小故事最起码说明了一个社会总要有所敬畏,或者是神,或者是法律,或者是历史的评说,若是这三种敬畏全部消亡,那么,为所欲为的人就开始多了。
“发生在印度的这场婚礼,看上去并非儿戏。一个叫萨瓦卡纳的男人给新娘子穿上橙色衣纱,佩戴鲜花,正儿八经地接受祝福。一切都很正常,除了新娘子是一条狗。据称,丈夫萨瓦卡纳因为曾亲手砸死两条狗,并将其挂在了树上而获得了报应——身体换上了某种病症,心中十分痛苦。最后,他决定与狗结婚,用来赎罪。
在这则故事里,有人看到了迷信,有人看到了荒唐,也有人只是轻轻感叹一声国情不同罢了。似乎没人意识到,怪诞的行为背后,隐藏着的是敬畏之心。那是一种对神明,对因果的敬畏,是一种对自己所为之事无法逃脱的担当。”
看完这个真实的小故事,静下心来仔细地想一想,就会觉得“人应该有所敬畏”这句话是很有一些道理的。人类惟有有所敬畏,才能不犯错误,才能有所作为。如果早些明白这个道理的话,就不会出现今天的生态灾难,就不会出现空气污染,就不会出现气候异常,就不会出现假冒伪劣,就不会出现冤假错案,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,就不会出现官场腐败,就不会出现刑事犯罪,就不会出现拉萨街头的打砸抢........就不会出现许多不该出现的事情。
可以说,信仰宗教也算做一种敬畏。在宗教中,敬畏的是上帝,或者是真主,或者是佛祖。这话有点道理,上帝、真主、佛祖如果都不足惧,那么还怕父母长官么?无所畏惧,当然就可以为所欲为了。在思想解放的今天,也许有些人还在比谁更胆大,但如果就这么简单地去理解思想解放,恐怕难免浮浅狭隘。
信仰究竟是什么?我还不能够说清楚,但现在我觉得它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种感情,一种心理,即有所畏惧,而且是在环境允许一个人为所欲为的时候应该有所畏惧。就是说一个人在毫不受他人制约的一种状态之下,这个人有条件可以为所欲为,但越是在这种时候,一个人越是应该慎重,而所谓慎重,就是有所畏惧。在这个时候,应该有一种制约降临在这个人的身上,这种制约不是来自于他人,而是来自于自身,来自于信仰,也许是上帝或真主,也许是良心。
有人说中国人很勇敢,我门也承认有些中国人确实是很勇敢,无所畏惧。甚至连法律和规则也无法管制他们,正是这种无所畏惧,才滋生了一批贪官污吏以及行行色色的罪犯。
法律和规则是保障人民利益的最重要的东西。尽管中国的法律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,而且在某些时侯,在某些地区,在某些情况下,似乎金钱也能够毁灭法律的尊严和公正,但是中国人不能用这个作为违反法律、挑战法律尊严和公正的借口。人应该有所畏惧,无畏的社会是混乱的。人们常说“无私者无畏”,这或许有一半道理;但同样明显的是,不仅无私者可以无畏无惧,无知者也可以无畏无惧,而无耻者尤其可以无畏无惧。由此又可以进一步想到,“无所畏”果然就好吗?不一定。人还是应该“有所畏”。“有所畏”是人格升华意识的表现,有助于人们摆脱无知,摆脱无耻。
总之,人应该有所敬畏,权也应该有所敬畏。你可以不敬畏天,不敬畏地,不敬畏党纪,不敬畏国法……但是,至少你要敬畏生命!